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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买新房,砸毁隔断墙发现空心柱,吓得赶紧找承建商讨说法

2023-05-25 13:51:07来源:山东讯息

河南郑州,女子买了一套新房,兴致冲冲地砸毁隔断墙,却意外发现墙体两边的柱子,是只有4根钢筋的空心柱,吓得她赶紧找承建商讨要说法。结果对方半夜潜入家中修补空心柱,并声称这只是施工瑕疵,不是质量问题。

赵慧花光积蓄,买了一套豪华公寓房,于是迫不及待地想在这里,布置自己梦寐以求的家。

为此,赵慧特地请了一家装修公司,对这套房子进行装修。


(资料图片)

装修队包工头王杰,在看过赵慧的设计图纸后,提议将客厅中的一面隔断墙壁拆除,将两个独立空间连接在一起,赵慧同意了包工头的方案。

赵慧还为此请了一天假,留在家中监督施工。眼瞅着几名工人一次次捶打墙体,一块块水泥碎片从墙上掉落,露出下面的石棉纤维,赵慧心中小鹿乱撞,非常期待。

当墙壁轰然倒塌时,赵慧梦寐以求的开放式起居室即将实现,她激动地张开双臂,作出拥抱的姿势。但下一刻,赵慧整个人都呆住了。

她望着墙边的白色空心柱子,心里百感交集。赵慧住在二楼,而楼上还有三十多层,这样的中空柱,如何支撑得起楼上的重量?

赵慧感到一种排山倒海的压迫感,像海浪一样扑面而来,感觉自己的脚都在发抖。

赵慧扶着门框深呼吸,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,然后飞快地去找物管,但物业推托这事不归他们管,赵慧只能找到承建商李总。

李总安排工人到现场检查后,承认这个中空柱确实有问题,随后安慰赵慧说,这是小问题,不用太担心,稍微修补就可以解决。

赵慧对李总的态度非常不满,作为建筑开发负责人,他那副敷衍推卸责任的态度让赵慧十分愤怒。

赵慧对房子的质量持怀疑态度,强烈反对他们擅自装修,她打算去找第三方鉴定公司,看看房子的结构到底有没有问题。

但就在赵慧打电话通知鉴定人的当天晚上,建筑工人悄悄潜入赵慧的房子,修补了中空柱子并加以填充。

赵慧气急败坏,如果房子真的没有问题,为何偷偷摸摸修补,于是去找建筑公司理论,但是一次次投诉,都无人出面解释这个问题,赵慧只好向上级部门进行信访。

此时,承建商李总出面,一口咬定这是“二次构造”的构建柱,出现这种情况,是因为柱子在墙体砌好后才浇筑,浇筑时因视野问题未发现,属于瑕疵,不是质量问题,赵慧对这样的解释半信半疑。

没有正式检测报告,建筑公司擅自修补问题,这样的行为令人恼火。赵慧执意要请第三方检验,如果鉴定结论显示,房子主体构造有问题,她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此事瞬间引发热议,有网友说,必须得退,构造柱及墙体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部分,有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
也有网友说,从图上看,一是主筋较小,二是箍筋间距基本是按构造要求配置的,因此可以判断是构造柱,由于是三十多层的房子,这种情况对结构没什么影响,修补好就可以了。

当然,这算是小的质量问题吧,浇注完混凝土拆模后出现这么大的空洞都没发现,也是现场施工及监理人员管理失职。

还有网友说,这个只是施工方偷懒所致,不是承重墙,其实没有这个柱子也没多大的事,现在灌水泥了更没事了。

那么,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待呢?

1、承建商称中空柱是二次构造,属于质量瑕疵,不是质量问题,此说法是否正确?

所谓“二次构造”,是指在主体结构建成后,为修补设计缺陷或加强承重能力而进行加固或改造的构件。

本案中的构造柱,需要按构造配钢筋,在砌墙后还要浇筑混凝土,所以构造柱虽非主体结构,但具有部分承重作用。

构造柱出现中空,属于质量问题,而非质量瑕疵,所以开发商的说法不正确。

如果主体结构建成后,才发现承重柱不符合要求,需要加固或改造,本身就是设计和施工失误,属重大失误,建筑企业应承担责任。

所以,“二次构造的构造柱”是建筑企业的狡辩手法,目的在于为其违规设计或施工脱责。

2、赵慧遇到的中空承重柱问题属于严重质量问题,她有权要求退房,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。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有权退货。
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五十六条规定,因产品存在瑕疵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,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《建筑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,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进行修理、重建或赔偿。

赵慧购房遇到的中空承重柱问题,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性与结构稳定性。

经核验,如果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有关部门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,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
赵慧作为消费者,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企业修理,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
对此,您怎么看?留言参与讨论关注

来源:新浪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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